2021年5月5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事务局和市港口协会在储运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内浮盘运行作业安全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要求》)团体标准宣贯培训会。全市港口危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人等共60人参加了宣贯培训会。
会上,标准起草组组长刘寿杞就该团体标准的制订过程、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为规范港口危货企业内浮盘运行作业,保障港口危货作业安全,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申请了市财政预算经费,并牵头促成部分港口危货企业向市港口协会申请制订《安全要求》团体标准。市港口协会成立标准制订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经立项、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阶段,该标准于2021年4月9日由市港口协会发布实施。
该团体标准规定了港口危险货物内浮顶储罐的内浮盘运行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正常运行作业期间的安全要求和特殊情况下内浮盘落底作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港口危险货物内浮顶储罐的内浮盘运行作业。《安全要求》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保障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规范行业监管部门对港口危货企业的监管,及时解决关于内浮盘运行的相关争议。